农历,指的是我国的传统历法,又称旧历、 夏历。 与古巴比伦历、 古印度历、犹太历等 历法一样, 中国农历属于阴阳合历,即同时兼顾朔望月周期和回归年周期,使每个月符合月亮盈亏变化,每一年符合春夏秋冬的变化。除此以外,二十四节气和干支纪法也是中国农历的重要元素和特征。我国自先秦至清末,正式的历法(包括没有施行的)据统计共有102种之多。辛亥革命后1912年开始施行公历,即格利高里历(但纪年用的民国纪年,1949年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但农历仍然在民间被普遍使用。
古历频繁更改,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历法超前或落后于实际天象,修订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年的平均长度尽量接近回归年,使月的平均长度尽量接近朔望月,并寻找合适的置闰周期。从早初人们的观象授时,到反复制定和修改而成精确适用的历法,经历了几千年观测和推究。这里我们就中国农历的发展轨迹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大体上,我们可以将中国农历的发展进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上古时期,指从远古传说时代至夏商周时期,没有证据表明该时段已经制定过成文的历法中华文化杂谈三合历法,但天象观测和历法研究已经开始,并取得显著了成绩,为成熟的历法制定准备了条件;
2) 古历时期,指春秋至秦汉之交,从古代文献推断,当时已经产生了六部正式历法,即黄帝历、颛顼历(zhuān xū)、夏历、殷历、周历和鲁历,合称“古六历”;
3)中法时期,指从汉武帝太初改历至明末,之间多部历法,几经改革,但基本原则和模式未变,均为中国人独立创建,此称中法时期;
4)中西合法时期,指明末清初,由于传教士的进入,开始采用西方的数据和方法,以中国体例制定历法,故称中西合法时期。(此后即进入公历时期)。本文将明清至今先对有代表性的进行介绍,中间会穿插阐述一些必要的天文和历法的基本概念。
明代是中两历法过渡时期,在历法沿革史上占重要的地位。终明一代实际只用大统历,参用回回历;另有圣寿万年方、黄钟历的、新法历和晓庵历四种,封未颁用。尽管后来误差渐渐增大,但直到明亡时一直未曾颁行新法。
洪武十七年设观象台于南京鸡鸣山﹐令博士元统修历﹐仍以《大统》为名﹐而积分全袭元代《授时》法数﹐惟去其岁实消长而已。其后因推算日食不准确﹐治历者纷进新历﹐要求改制﹐但明朝一直沿用《大统历》。大统历施行以后,交食往往不验;尽管议论纷纷,但没有修改的办法。明末传入西法未及颁行而明已亡。
明末清初杰出天文学家王锡阐不与清政府合作,家居自学,汇集中西之长,著《晓庵新历》六卷(故其所作历法称晓庵历)。该书提出了很多先进的天文算法,如把圆周分为384等分,比用360度更加有利于刻度的精确性。还把中西方法结合,求朔望和节气的时刻以及 五星的位置,比仅用西法更为准确。在讨论昼夜长短、内行星的盈亏现象、以及行星 和月球 的视直径时所用的方法虽没用公式表示,但很多与现在球门天文学的完全一样。 他还独立提出了金星凌日(金星轨道在地球轨道内侧,某些特殊时刻,地球、金星、太阳会在一条直 线上,这时从地球上可以看到金星就像一一个小黑点一 样在太阳表面缓慢移动,称为 “金星凌日”)的计算方法。
现今所用的农历(旧历),可以说就是时宪历。这是中国历法史上第五次亦是最后一次大改革。明朝末年,经过四十多年实测中华文化杂谈三合历法,引用西洋法数,编成《崇祯历书》,未及正式颁行而明已亡。清初,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汤若望把它加以删改并压缩,进呈清政府。清政府把它改名为《西洋历法新书》,并且根据它的数据编制历书,叫做时宪历。时宪历废除了圭表测影法把全年分成二十四份,据以确定节气的平气(恒气),正式采用以太阳在黄道上位置为标准的定气。近代所用的旧历就是时宪历,通常叫做夏历或农历。
现行农历于1970年以后改称“夏历”为“农历”。由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负责计算,并于公元2017年颁布了国家标准《农历的编算和颁行》。使用新的历法,其年份分为平年和闰年,平年为十二个月,闰年为十三个月,月份分为大月和小月,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其平均历月等于一个朔望月。农历是以月亮圆缺变化的周期为依据,一个朔望月为一个月,约29.53天,全年一般是354天或355天,比公历年(也称回归年、太阳年)的365天或366天少了1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