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化语境下的曲艺传承与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当代文化语境下的曲艺传播与身份认同

【摘要】在当代文化语境下,曲艺的发展需要建立多层次、动态的传播体系,“小传统”与“大传统”两极并行发展,“雅化”与“俗化”双向扩展;还要考虑到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所引发的人口大迁徙和艺术大交流、老龄化社会对观众群体结构的直接影响、人的审美趣味的历时性变化。曲艺的创新性发展,既要提高曲艺工作者的创新意识,又要突出曲种的地方性、民俗性和民族性,使曲艺的审美品格更加突出,其文化身份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得到重新认证,改善曲艺的发展格局和生存环境。

【关键词】文化语境;传统曲艺;传播;身份认同

在2014年10月15日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曲艺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现了柳敬亭、马如飞、刘宝全、骆玉笙、乔清秀、侯宝林、马三立、马季、高元钧、刘兰芳、姜昆、单田芳等名家及众多脍炙人口的作品,曲艺的传承与发展对于其他传统艺术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曲艺如何在当代文化语境下得到有效的传播发展,实现文化身份的认同,为我国传统文化的当代传播提供新的思路。

一、当代社会转型与传统艺术的传播途径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传统的农耕社会正在向商品化社会转型,人们的文化生活日趋多元化,有了更多的娱乐方式,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视等媒介接触到中外文化艺术。在此背景下,我国传统曲艺面临着演出市场萎缩、人才青黄不接、传统曲目消失、艺人收入减少等问题。很多地方曲艺濒临衰退、灭绝的境地,甚至一个老艺人的去世就意味着一个曲种的消失。因此,如何对传统曲艺进行抢救式保护,就成为当前学术研究的重要命题之一。目前,在传统艺术的保护和发展方面,国内外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市场主导型

市场主导型是指依靠商业化演出创收的各类演出团体和文化企业,以市场为主,采取商业化的运作方式。该类型在人员聘用、薪酬级别、资源配置等方面比较灵活,通过“多劳多得、赏罚分明”的机制调动演员的积极性,以丰厚的报酬吸引优秀的民间艺人和专业演员,市场竞争会促使人员的合理流动,这样就保证了演出质量。不足之处是可能引起恶性竞争,为迎合观众而导致演出内容庸俗化、低俗化、媚俗化,失去应有的原汁原味。近年来,很多国有演出团体和演艺公司进行了文化体制改革,绝大部分被推向了市场,主要依靠演出来创收,市场化运行稳步推进。民间演艺团体基本上是自负盈亏,必须依靠叫座的节目赢得观众,因此更注重演员的市场适应能力。随着旅游热的兴起,大型演艺公司开始在一些著名景点开发大型的歌舞类节目,将传统歌舞与山水实景、现代舞台技术等相结合,如桂林的《印象・刘三姐》、少林寺的《禅宗少林》、开封的《大宋・东京梦华》、西安华清池的《长恨歌》、张家界的《新刘海砍樵》等,都是将传统艺术进行改编创作,推向市场,获得了人们的欢迎。

(二)政府资助型

政府资助型是指由民间组织或半官方机构开展的各类演出或特定项目,如各级文联及其下属的曲艺家协会、音乐家协会、戏剧家协会等组织的各类比赛演出和专项调研活动,各级群众文化馆组织开展的各类比赛活动,各类民间组织开展的专题音乐活动等,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资金、人员、物力等支持,承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例如,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马街书会,自古以来就有艺人的行会组织“三皇社”,社头负责书会期间艺人的组织管理和演出事项。近年来,马街说书研究会等民间组织承担起了旧时三皇社的职能,配合宝丰县文化局和县文联,在书会期间协助进行艺人的登记、食宿、亮书、宣传等工作,获得了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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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陈列展览型

陈列展览型是指将本地最有代表性的乐种进行挖掘整理,利用博物馆、音乐厅、剧场等演出场所,采取传统方式进行表演展示。例如,各级政府及其文化部门通过汇演、调演、比赛等方式,为各类文艺表演提供舞台,向社会宣传展示本地的传统艺术,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曲艺(戏曲、器乐等)大赛、民间艺术汇演等。各地电视台也开办了诸如《中国・民歌》《梨园春》《九州大戏台》《梨园闯关我挂帅》等栏目,推动了人们对传统艺术的认知和接受。

(四)研究交流型

研究交流型是指学术研究机构、高校艺术院系等单位,利用自身的学科和专业优势,成立具有地方特色的表演团体,开展有关的艺术实践活动。这类团体拥有丰富的学术资源,有专家学者的学术支持,有源源不断的专业学生,为传统艺术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例如,中国音乐学院从2009年起开始承办“北京民族音乐节”,目的在于展示、研讨和传承中国和世界传统音乐,并于2011年1月成立“雅乐研究中心”和雅乐团,开展雅乐的研究、传习和表演,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其他的演出团体还有中国戏曲学院京剧团、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乐团、新疆艺术学院民族乐团、广西艺术学院民族音乐实验室、平顶山学院雅乐团等。

我国在传统艺术的保护和传承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重保护而忽视传承,重研究而忽视应用,孤立性保护、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归根结底,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厘清两个主体:一个是实施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职能是制定政策,为传统艺术搭建平台,引入激励机制,建立保障机制;另一个是运作主体,即从事传统艺术创作、表演及运作的个人和团体,承担着传统艺术传播发展的重任,需要提高创新意识,加快创新改革步伐,适应当代人的欣赏品位。

二、传播方式与传承创新

综合国内外传统艺术传承与保护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曲艺所处的文化生态环境,笔者认为,要建立多层次的、动态的传播体系,让曲艺在有效传播中活起来。这一传播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一)民间―内生性传播

民间―内生性传播即通过民间艺人固有的传播方式将曲艺传承下去。如师徒之间的口传心授,徒弟与师父朝夕相处,师父面对面将唱词韵格、情节结构、润腔方法等知识传授给徒弟,徒弟从师父身上观察、感悟、体悟、感受到形而上的“道”。而师父则可以根据徒弟的嗓音条件和心理条件进行个性化培养,这就是传统艺术所独有的隐性知识。英国哲学家波兰尼( )提出的“默会知识”与之有很多相通之处。这是把握曲艺风格和神韵的最佳途径,即使在艺术院校,这种口传心授的教学方式也必不可少,仅仅依靠乐谱、范本的模仿再现,是难以触及艺术表演的灵魂与本质的。因此我们看到,艺术大师的成功要素之一,便是遍访名家,博采众长。这种传播方式以民间艺人为主导,优势在于以局内人的视角和方式,保证了曲种特有风格的有序传承。曲艺艺人曾经依附的茶馆、书场、庙会、堂会等演艺场所,已经消失或者衰微,这就需要在新民俗中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在曲目的民俗性上下功夫,与文化产业、特色旅游、企业文化、茶道、琴道、国学、餐饮文化等结合起来,寻找新的演出市场和表演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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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创新性传播

创作―创新性传播属于继承性创新,即根据艺术创作规律、市场需求和审美取向等,创作出艺术性与社会性并重的曲艺作品,或是根据传统曲目进行新创新编。不管是创作还是创编,都离不开曲艺的大传统,离不开曲种特有的艺术风格。该种传播方式最大的优势是基于传统的创新,表现方式为活态演艺,作品按照市场化、商业化的方式运作,根据观众的现实需要灵活调整。这种传播方式以观众为主导,因此,艺人需要不断创新,将新的艺术元素源源不断地注入进来,为曲种提供新的血液和活力。例如,河南三弦书传统曲目《卖丫鬟》经袁清岑、王国栋整理后,1957年在河南省第一届曲艺、木偶、皮影会演中获得优秀整理奖和演出、演员奖,1958年由李小娟、裴长义在第一届全国曲艺会演中演出,并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放,使得濒危的三弦书在全省重新兴起。可以这么说,创作促进曲艺的发展,而创新则是发展的主要动力。

(三)学校―分合式传播

学校―分合式传播即根据课堂教学规律、学生学习特点等,将曲艺诸构成要素进行分类筛选,选择经典曲目并按照不同的学科性质和课程门类传授给学生。这种主要在中小学、高等艺术院校进行的传播方式,以人才培养为主要目的,以教师为主导,在曲艺人才严重缺失的今天,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很多高校开始尝试开设曲艺表演专业,如长春师范大学的东北民间曲艺(二人转)专业、辽宁科技大学的表演(曲艺方向)专业、泉州师范学院的福建南音专业、平顶山学院的音乐表演(曲艺方向)专业等。由于高校专业教学具有规范性、系统性特点,因此,如何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前提下提高教学质量,应是核心要义。为此,就要研究规范化教学与个性化传授之间的关系,研究方法创新与风格教学之间的互相渗透,研究规模化培养与个体化培养之间的结合点。文化和教育部门可以利用现有条件,鼓励传统艺术进校园,开展从中小学一直到研究生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研究课程体系构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认真研究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接轨,采取各种措施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增强传统曲艺对青年人的吸引力,担当起文化传承的重任。

(四)非遗―整体性传播

非遗―整体性传播即按照系统性原则,将传统曲艺予以整体保护,涉及曲本、表演、演唱、民俗等诸多领域,以保护促传承,开展形式多样的非遗活动。这是一种新的传播方式,通过非遗保护名录和非遗传承人体系,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的传承系统,并通过项目推广、非遗展演、非遗进校园等活动,扩大曲艺的活动空间和社会影响,获得主流意识话语权,为曲艺的发展构筑新的平台。例如,文化部正在开展的非遗传承人群培训活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其根本目的是提高传承人群的文化素养、传承能力和审美观念等。同时,搭建艺术、学校和社会的综合性平台,鼓励对传统艺术有兴趣的企业和高校到部级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里设工作室;委托企业、高校开展传承人的研习;鼓励企业和高校申请设立文化部重点文化实验室等。

(五)博物馆―承继性传播

博物馆―承继性传播是一种以价值传承为主的传播方式,作用在于通过展示陈列或现场演出,展示人类的艺术成果和历史记忆。博物馆传承的优势在于保持了传统文化的多样性,集纳了建筑、美术、刺绣、音乐、体育、茶、饮食、服饰等多种门类,让人们在广阔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下了解传统曲艺的文化属性。如今,博物馆的功能不仅在于物的展示,还出现了教育、体验、休闲娱乐等功能。由于博物馆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往往成为当地的文化中心和旅游胜地,更广泛地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同时,建立社区博物馆是传承传统艺术的重要途径。社区博物馆为当地社区居民提供了一个新的学习娱乐场所,通过亲民的文化环境吸引大家前来参观学习,融入式体验,增进社区成员之间的文化交流,有效辨识和认知本地区的传统艺术,使博物馆与社区融为一体。近年来,各地不断建立非遗博物馆、展览馆等,成为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如2015年1月成立的河南戏曲声音博物馆,集参观学习、地方戏曲普及、小型戏曲演出、学术研讨、对外交流等多种功能为一体,集中展出珍贵的戏曲音像、图片、剧本、乐器、曲谱、服装道具、音像资料、脸谱等。该馆还定期以演出、教唱、讲座的形式以戏会友,至今已录制名老艺人6000多段唱腔。放眼全国,有关曲艺的专门博物馆也接连建立,如中国曲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天津相声博物馆、天津名流博物馆、中华曲艺展览馆、济南曲山艺海博物馆等。这些博物馆不仅展示曲艺名家的音像、图片、道具、服装、手稿等资料,一些博物馆还积极开展曲艺演出、学术研讨、现场教学等活动,成为传播曲艺艺术的重要基地。

(六)学术―原生性传播

学术―原生性传播是一种以“科研促保护”为主的传播方式,主要解决“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以揭示曲艺的艺术特点与发展规律为目标,主要以艺术科研机构、高校艺术院系的专家学者为主。一方面,专家学者利用专业知识将曲艺资料搜集、记录和保存。另一方面对曲艺的艺术风格、价值功能等进行研究,以论著、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推广,让更多人了解曲艺,为曲艺工作者提供更好的曲艺资源。此类传承,以专家学者为主导,主要追求曲艺的原生态特质,通过学术研究提升曲艺的应用价值,为曲艺发展指明方向。

综观以上传播方式,其任务、目标和作用各有侧重,互为补充。曲艺工作者要将自己融入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顺应时展主题,在保持曲艺固有的文化基因的前提下,大胆尝试各种不同的传承方式,使曲艺在新的文化语境下获得新的发展平台。

三、文化认同与转型定位

近年来,我国很多传统艺术朝着雅化方向发展,并取得了很大成绩。如民族器乐的交响化、传统美术的学院化等,这是“小传统”向“大传统”不断接近的过程,二者的衔接与对话一直在持续。客观来说,这种上移式的高雅化是必须的,传统艺术需要在殿堂之上展示和存在,以改变旧有的文化语境,获得新的身份认同。因此,笔者提倡“小传统”与“大传统”两极并行发展,“雅化”与“俗化”双向扩展,在提倡民间原生态发展的同时,积极将触角伸向城市剧场、音乐厅、艺术中心、高校和中小学课堂。通俗地讲,只要让老百姓觉得曲艺也可以高雅脱俗,就会引起观众群体文化心理的改变,引发曲艺生态环境和文化张力的扩展。如何影响和改变大众的文化心理,这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通过文化场域的变化和指向性的演出活动,引发观众的审美心理暗示,进而影响观众的心理体验和价值判断,使曲艺的审美品格由“低”向“高”扩展。然后水到渠成,曲艺的文化身份将会得到重新认证,曲艺的发展格局也会发生变化,曲艺的生存环境也将会有很大改善。

在对曲艺的传播发展进行顶层设计时,还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首先,要考虑到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所引发的人口大迁徙,尤其是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变,必然引起传统艺术的大交流、大变迁。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5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了56.10%,城镇常住人口为7711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60346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47亿人。这就必然导致社会结构、阶层身份的巨大调整,导致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发生改变,最终会对人们的文化心理、审美情趣、价值判断等产生质的影响。

其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曲艺杂谈,要考虑到老龄化社会对观众群体结构的直接影响。根据《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未来这一比例还会持续加大。现在,年轻人都忙于事业,公园、广场、文化中心等场所基本上都是老年人的天下。因此,曲艺的传播发展,要充分抓住这一群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曲艺杂谈,提供符合他们审美趣味的作品。

再次,要考虑到人的审美趣味的历时性变化。人生的不同阶段,兴趣点是不同的,审美趣味也在不断改变,不同时期对艺术风格和种类的需求也是不同的。但是有一点是独特的,即人的童年印象是根深蒂固的、潜在的、深远的。因此,曲艺要从娃娃抓起,我们有义务为广大少年儿童留住这一宝贵的精神财富,充分利用曲艺的育人功能。

总之,要让曲艺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得到有效传播与身份认同,就要提高曲艺工作者的创新意识,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根据已有的经验教训,必须保持每一个曲种的独有风格不被破坏,突出其地方性、民俗性和民族性,这是进行改革创新的底线。政府应承担起保护濒危曲种的责任,进行必要的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逐渐培育观众群,采取各种方式来增强曲艺自身的造血功能。传统曲艺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承载华夏民族文化基因的重要载体,更是树立民族自信心的重要来源,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支持和参与,才能发扬光大。

[本文为河南省2016年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文化产业背景下的河南民间文化推广研究”(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编校:赵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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