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检察院政工科荣获“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正义网黑河4月24日电(通讯员 姚蕙)近日,从黑河团市委获悉,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考核、专业评审,黑龙江嫩江县检察院政工科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22家单位联合授予为“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此次评比中,嫩江县检察院政工科是黑龙江省检察系统的唯一,也是黑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几年来,嫩江县检察院政工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争创“青年文明号”为契机,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树文明形象、创一流服务”为目标,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爱岗敬业,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该院十分注重将创建活动与提高服务质量有机结合。开展“讲文明、献真情”、“一帮一、结对子”、“扶贫帮困”等系列服务活动。组织环卫工人搭建“爱心驿站”活动。每年定期组织青年干警进行爱心捐款、志愿服务等活动,共组织捐款5万余元,帮扶贫困户12户、助学8人,受到了社会群众的广泛称赞。全科工作人员带证上岗,团员佩带团徽,党团员均摆放桌牌,以“亮身份”,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该院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动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服务这条主线,增强服务意识,做到热情服务、务实高效、文明办公,履行告知义务,兑现承诺时限,无“生、冷、硬、推”行为。组织青年干警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犯罪帮教工作,探索形成了“4321”工作机制和“三段式”辅教法,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采取讲法制课、案件回访、专门走访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印发了“十条文明服务用语”和“十条服务忌用语”,开展“五心”、“三声”服务,在群众中树立起“亲民、为民、爱民”的形象。

据了解,该院始终把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与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紧密结合起来,把职业文明标准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用实际行动充分体现干部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组织青年干警积极参加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先后与金融、林业等2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联系机制,积极探索服务企事业单位、促进经济发展的新机制、新举措。赠送企业法律书籍500余册;整章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全面服务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据悉,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依托“青年文明号”载体,用新姿态、新面貌、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新措施和新内容,谱写检察战线上服务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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