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联决定开展2022年度区级巾帼文明岗推荐工作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爱岗敬业、创先创优,推动我区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为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特色区、奋力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贡献巾帼力量。区妇联决定开展2022年度区级巾帼文明岗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在我区地域的商贸、旅游、供电、邮政、金融、通讯、交通、餐饮等服务行业及教育、卫生、文化、市政公用等社会事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大中型集贸市场、社区服务业等行业的部门、单位(集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1.争创岗位或团队需由3人以上组成,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女性岗员达50%以上。

2.全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全体成员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认可。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创建管理机制完善。将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统一部署推进。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透析巾帼文明岗事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别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垃圾分类、庭院整治等工作中,有助力带动作用。

二、工作要求

透析巾帼文明岗事迹_巾帼文明岗事迹材料标题_2020年巾帼文明岗事迹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推荐活动顺利进行。

2.严格推荐审核程序。要严格按照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推荐的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严格审核透析巾帼文明岗事迹,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区妇联将拟认定的巾帼文明岗名单统一公示。

3.做好材料报送。被推荐的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要认真填写相应的表格。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本次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下载宁波市奉化区巾帼文明岗推荐表和推荐名单汇总表,填写后把电子版于3月31日前发到指定邮箱。11月中下旬区妇联将对申报创建的文明岗进行指导、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达标的岗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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