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堂:徐子平术与五行生克制化关系

禄命又称子平术,皆因命理学发展到北宋徐子平时,形成了新的推命架构,即今法命理学。此后历经宋、元、明、清各朝代,直至今天,命师们都沿用此法,所以后人为纪念徐子平,便称禄命为“子平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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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代的书籍中,记载李虚中的禄命方法,取人出生的年、月、日、时的干支,来预测命运高贵与否、寿命如何等,已经很详细了。到宋代开始有徐子平的论命方法。取出生日的天干为主,将四柱年、月、日、时分别看作根、苗、花、果,以日干为主,根据五行生克制化进行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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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平在革新了推命架构的同时,使用了一套独特的语言符号,先是确立以日干为主,然后把其他干支与日干按生克关系以比肩、劫财、食神、伤官、偏财、正财、偏官(七杀)、正官、偏印、正印十种语言符号来表述,这十个符号泛称 “十神”。

“子平法”中的“十神”概念来源于京房易纳甲筮法中的“六亲”。纳甲筮法是由西汉学者京房创建,以八宫为框架,用阴阳、五行、纳甲、纳支、六亲、飞伏、世应等构建的易卦结构体系,可用于推演过去未来,推测吉凶祸福。

六亲,本是指社会中的六种亲属关系,即父、母、兄、弟、妻、子。京房易中六亲分别为官鬼、妻财、天地(父母)、福德(子孙)、同气(兄弟)。将六亲与五行生克制化关系相结合,视五行生我者为父母,与我相同者为兄弟,我克者为妻财,我生者为子女,克我者为官鬼。

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官”和“鬼”,都是作为社会个体的我所不能及的,是制约我的。我克者为妻财,则是比拟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社会关系,女子出嫁从夫,妻子及其嫁妆都视为丈夫的财产,所以妻与财为同类。

“子平法”在此基础之上,以五行配阴阳属性,合成十神,且在命名上更贴近北宋的社会生活环境、家庭人伦关系,以及当时民众的心理诉求。

中国古人的思维方式是研究宇宙自然万物的普遍联系及其关系,那么将社会家庭伦理关系带入干支阴阳五行中是延续这一思维方式的表现,就像剥开事物纷繁复杂的现象而探究其本质汉派六爻京房纳甲法,是将一个整体的发展变化过程放入整个大环境、社会乃至宇宙当中去。这是中国人特有的以时空一体的方式认知世界的思维方式。

十神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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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肩、劫财

以日干五行为基础,与日干五行相同,阴阳相同的为比肩,阴阳相异的为劫财。

以日干甲木为例,四柱中有甲木为比肩,寅木亦为比肩,亥中透出的甲木为用时,亦可为比肩;乙木、卯木为劫财,辰中透出的乙木为用、未中透出的乙木为用时亦为劫财。

“比肩者,兄弟也。且如甲见甲为兄,乙为弟妹,寅卯亦然。见庚则克兄,见辛则伤弟。”

比肩者,视为兄弟。就像甲遇见甲就是兄长,遇见乙就是弟弟、妹妹,寅和卯同上。甲遇到庚就是刑克兄长,遇见辛就是刑伤弟弟。

因为比肩的阴阳、五行完全相同,可理解为同类、同辈、同学等家庭辈分、社会地位等相当的社会关系,所以在家庭关系中代表兄弟姐妹。同时这类社会关系中又同时存在帮扶与竞争的关系,所以这种关系被命名为比肩。

当甲木遇到乙木,劫财乙木在命理学中代表(日主甲木)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对日主甲木来说,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样拥有父亲遗产的继承权,亦有劫财之意,故命名劫财。

(二)食神、伤官

以日干五行为基础,五行为日干所生,阴阳相同为食神,阴阳相异为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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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干甲木为例,丙火、午火为食神,寅中透出丙火为用时亦为食神;丁火、已火为伤官,未中透出丁火为用、戌中透出丁火为用、午中透出丁火为用是皆为伤官。

“我生者,有子孙之义,故立名食神。食者,如虫之食物,盖伤之也。虫得食物则饱,人得食则益,被食则损造化。以子成而致养,即人子致养父母之道也。故曰食神。”

我生的,有子女儿孙的含义,所以叫食神。食的意思,就像虫子与食物,食物会受损伤。虫子得到食物吃才会温饱,人得到食物也会受益,被吃掉的食物则是受到损害的。用呵护子女成长的心来奉养双亲,就是子女抚养父母的方法。所以立名为食神。

食神代表男人的孙子,女人的儿子。甲乙食丙丁有父子之道,丙丁称之为食神,有子孙要返哺孝亲之义。当子孙小时候,日主需要花费精力、财力去养育子孙,当子孙长大成人后,就可返哺奉养父母。

在“十神”的生克关系中,伤官克正官。伤官代表女儿、孙女,外嫁之女难以奉养双亲,所以某种意义上讲,伤官意味着没有回报的损耗,理同伤,所以命名为伤官。

(三)正印、偏印

以日干五行为基础,五行生日干,阴阳相同为偏印,阴阳相异为正印。

以日干甲木为例,壬水、子水为偏印,申中透出壬水为用、亥中透出壬水为用皆为偏印;癸水、亥水,辰中透出亥水为用、丑中透出亥水为用、子中透出亥水为用为正印。

“生我者,有父母之义,故立名印绶。印,荫也。绶,受也。譬父母有恩德荫庇子孙,子孙患上受其福。朝廷设官分职,畀以印绶,使之掌管。官而无印,何所根据?人无父母,何所怙恃?其理通一无二,故曰印绶。”

生我者,有父母之义,所以立名为印绶。印,同音“荫”,意为庇护;绶,通“受”,意为承受。就象父母恩义德行可荫庇子孙,子孙有灾殃时就可以享受其福报。朝廷设立官职,授人以官印和绶带,使其掌握管理大权。有官而无印绶,有什么依据呢?就像人失去父母,有什么依靠呢?这个道理是一样的,所以叫做印绶。

偏印在家庭关系中体现为继母、爷爷等近亲。他们与日主的亲密程度不及父母,所以称为“偏印”。

以取象比类的是思维方式理解,受印即生我、滋养我、给予我的人、事、物,包括环境。例如生养我之父母,传道授业解惑之恩师,为我遮风避雨的住所等。即在人事、及社会生活中一切能体现此种关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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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官、偏官(七杀)

以日干五行为基础,五行克日干,阴阳相同为偏官(七杀),阴阳相异为正官。

以日干甲木为例,庚金、申金为偏官,已中透出庚金为用时亦为偏官;辛金、酉金为正官,戌中透出辛金为用、丑中透出辛金为用皆为正官。

“克我者,我受制于人之义,故立名官煞。官者,官也。煞者,害也。朝廷以官与人,以身属之公家,任其驱使,赴汤蹈火,不敢有违,至于盖棺而后己,是官害之也。凡人梦棺而得官,亦是此义,故曰官煞。

克我的,是我受制于人的意思。所以立名为“官煞”。官就是做官的官。煞就是损害之意。朝廷把官职授予人,当官后属于公职人员,任由朝廷驱使,即使是赴汤蹈火,也不敢有违,以至于死而后已,这就是为官的害处。凡食人梦到棺材而当了官,也是这个意思,故曰官煞。

“夫偏官者,盖甲木见庚金之类。阳见阳,阴见阴乃谓之偏官,不成配偶。犹如经言:二女不能同居,二男不可并处是也。偏官即七杀,要制伏。盖七杀偏官即小人,小人无知多凶暴,无忌惮,乃能劳力以养君子。而服役护御君子者,小人也。惟是不惩不戒,无术以控制之,则不能驯服而为用。”

偏官就是像甲木遇到庚金这样五行克日干的。阳干克阳干,阴干克阴干的就是偏官,不能阴阳相合成配偶。

就好比两个女人不能共处一屋,两个男人不能成家一样。偏官就是七杀,需要被制服,喜制。七杀(偏官)就像小人,小人没有智慧,且凶恶残暴,无所顾忌,他们靠劳力来养活君子。靠服劳役保护君子的人,就是小人。如果没有惩罚与规戒的方法,就无法控制小人,不能驯服他为君子所用。

正官在家庭关系中象征男人的女儿,女人的丈夫。官员教化管理民众,与丈夫管理妻子关系一样,且古时妻子称呼丈夫为官人,所以命名为正官。

偏官在家庭关系中象征男人的儿子,社会关系中为敌人。家庭中父亲需要承担教养儿子,积攒钱财助儿子成家,帮扶其立业的的社会责任。抛开其父子人伦关系看,对父亲来说这是一种损耗、克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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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偏财、正财

以日干五行为基础,五行受日干所克,阴阳相同为偏财,阴阳相异为正财。

以日干甲木为例,戊土、辰土、戌土为偏财,已中透出戌土为用、申中透出戌土为用可为偏财,己土、未土、丑土为正财,午中透出己土为用时为正财。

“我克者,是人受制于我之义,故立名妻财,如人成家立产,须得妻室内助, 故曰妻财。”

我克者,是他人受制于我的意思,所以命名为妻财,就像人要成家立业,须要得到妻子的帮扶,所以叫妻财。

偏财在家庭关系中为父亲、续弦、妾,正财代表妻子。古代女子出嫁需有嫁妆,富贵人家还会陪嫁铺面、庄园等,女子亦需要学习如何管理这些产业。嫁妆归为夫家财产,传予子孙后代。

“十神”的命名是以比类取象的方式产生的汉派六爻京房纳甲法,这种方式契合了北宋、明朝及至清朝的社会人伦关系以及当时人民群众的心理需求,同时也便于民众的理解与学习,是一种活态的传承与发展,让曾经神权至上的占卜预测之术有了深入民间、扎根底层民众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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